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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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大竹县律师发表的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邹某,女,汉族,出生于1986年6月4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860604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联系电话
被告:胡某奎,男,汉族,出生于1979年4月19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790419XXXX,住四州省大竹县,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判决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2万元由被告承担;
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6月11日原被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X年6月6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苟某平,1XXX年10月20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苟某齐。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大竹合同纠纷律师 大竹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没有共同语言,彼此缺乏沟通交流,原被告感情不和,2018年被告因卖毒品被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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