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达州婚姻家庭律师凌灿伟发表民事起诉状
原告:康某某,女,汉族,出生于2015年6月27日,身份证号码 ,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街69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周某,女,汉族,出生于1992年5月29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92052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某某街69号。
被告:康某生,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4月18日,身份证号码2202021972041xxxxx,住吉林省吉林市某某区某某村1-5-74号 ,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诉讼请求: 离婚律师凌灿伟
1、依法判决确认;
3、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8.4万元,该8.4万元为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房屋按揭款,被告应当分得的份额;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系原告父亲,被告于2014年8月20日与原告之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19年3月4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女儿康某某的抚养权归女方周某所有,由女方抚养成人,女儿的生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1000元,教育费、医药费等男女双方各承担50%,直至子女所有学业完成为止”被告与原告母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到至今一直未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从被告与原告母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到至今,尚欠生活费 元,教育费 元。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船营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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