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8-8183-8374

您所在的位置: 达州市律师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律师文集

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女子被侮辱后,又自愿发生6次性关系,判决构成罪名

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女子被侮辱后,又自愿发生6次性关系,判决构成罪名

在现实生活当中出现一些案情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这个社会万象都会产生,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们也无从得知,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一次网络聊天的案件,刘某跟被害人是在网络上面认识的,但是两个人聊了几个月的时间,后来就发展成了情侣的关系,之后两个人就相约见面了,见面之后,刘某直接拉着这个被害女生来到宾馆,强行跟她发生性关系。发生完之后,这位女士原本想报警的,但是这个刘某告诉对方可以继续交往,我们两个人当男女朋友吧,并且向对方表白了,就这样这个女孩就同意了两个人之后的交往。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达州刑事律师

他们在一块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一共发生了6次,一直到后来女生的父母发现这个女孩怀孕了,父母及时地报警,要求这个公安机关追究该男性的刑事责任。

而这个女性也说了,第1次确实是遭遇了强奸,可是这个男生特别会花言巧语,无奈之下选择同意跟他交往啊,后来几次就没有强迫了,这两个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那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了之后,审问了关于这个案件的事实,他也都承认了,是后来的时候两个人成了男女朋友,那么发生关系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吗?怎么还能够算得上是强奸呢。这也表明这位女青年已经同意了,而男青年的强奸罪还能成立吗。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这位刘某认为他跟这个女孩是自由恋爱,从来都没有强迫过对方,只不过因为措施没有做好,所以这位女生怀孕了,他们的关系暴露了之后,无奈之下这位女同志才被迫承认自己是强奸的,实际上他们就是恋人是正常的性关系,跟犯罪没有关系。而辩护人也认为他现在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并没有认定这位男青年使用了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强行跟女同志发生关系,所以强奸罪的罪名也非常不清晰,证据也不足。从后面自愿发生性关系去看这两个人之间就是恋爱关系,但是不排除从始至终都是自愿的,所以构不成犯罪,应该宣告这个男性无罪。

而女同志认为第1次被强奸的时候,确实是遭遇到了暴力侵犯,因为没有抵抗能力,后来想要遮盖这件事情就跟这个男人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几次性关系,

但这并不能否认,它确实第1次是暴力的,这种暴力的关系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强奸了这位女=女同志。而法院则认为,虽然后续的几次都是自愿的,但是第1次确实是强迫性发生性关系的,因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将这个男人判了4年的时间,虽然这个男青年一直都不服气,但是他没有证据证明两个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所以说判决也是有效的。但后期因为没有完整的证据证明了男青年使用暴力,所以本案证据不足,宣告男青年无罪。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