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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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为了逃避收监而不停怀孕
近日,媒体报道了浙江的一个刑事案件,李某因贩毒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由于她当时已经怀孕,司法机关就对她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当她哺乳期满之后,准备将她收监,发现她又怀孕了。后来,李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不停怀孕,截止到2019年2月,她总共与4个男朋友生了5个孩子,最终,司法机关将其收监。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本文探讨一下,怀孕对刑事案件会产生什么影响?
怀孕对量刑的影响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罪犯怀孕了,会产生以下影响:
1、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注意一下,包括有过怀孕现象的,审判时是指开始被羁押到刑罚执行。例如,在羁押期间流产了,也不适用死刑。
2、适用缓刑:被判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妇女,应当宣告缓刑。
笔者注意到,本案中李某是由于贩毒而被判刑,根据规定,在毒品案件中,如果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哺乳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也就是涉及少量毒品,但有这些利用病人、孕妇情节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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