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出租车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李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镇竹海路西段76号
雷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79年10月26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XX76号
乙方:邹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普乐村2组
袁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乡普乐村2组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拥有全部产权和经营使用权的出租车(车牌号川 )的产权和经营使用权整车的50%股额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该出租车的所有权及经营权总价为496000元,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元),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所属大竹县黎明公司出租车(车牌号川S S1878、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产权和经营使用权的50%的份额转让给乙方,转让时间为 年 月 日,转让金额 元248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国家补助的燃料费归甲方所有。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费248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国家及公司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各享有该出租车50%的产权和经营权,如该出租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需要更换新车,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如国家政策、政府和公司收回,乙方不得找甲方退还转让费,甲方必须向乙方保证,在转让该出租车前,没有该出租车的产权和经营使用权纠纷,如果出现该出租车的产权和经营使用权纠纷发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将转让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三、该出租车在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一切与该车相关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各自驾驶该出租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由各自负责,与另一方无关。
四、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支付给国家及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在本协议签订后国家补助的燃油费,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该车发生的正常修理费(如保养、正常维修、磨损等),由甲乙双方在固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费用各承担一半,修车轮流,如正常修车和公益活动所耽误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非正常维修由肇事方一人承担所有费用,且对方验收合格方可,若由此耽误对方经营使用时间的按120元一个班,赔付给对方;如任何一方造成交通事故,影响了保险公司优惠率,由肇事方承担优惠部分损失。
五、甲乙双方每天的收入,各自开班归各自所有,加气各自承担;每月加油见发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在交接班时必须把气加满,对方才接车,按时按地交接停车,接车时间如下:
早班5:00 中班12:30 晚班6:30
如交接超过一个班的一半时间,对方有权不接车,按120元支付给对方一个班,如超过1小时按30元计算,以此累推。
六、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转让自己的份额,如需要转让,必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七、本协议标的出租车所有权及经营权不以出租车行驶证上登记名字的为准,而以本协议所约定的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即各享有一半的产权和经营权,甲方不得将该出租车抵押、出卖等处分行为。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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