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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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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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律师发表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程某芸,女,汉族,出生于1996年11月23日,身份证号码51303019961123XXXX,住四川省渠县
被告:达州某某软装设计有限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5MA632HXXXX,住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法定代表人:贾某文
案由: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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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23年8月21日签
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缴纳的房屋装修款 元,
并承担违约金 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23年8月21日原、被告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1、甲方将某某三期16-2-2-1房屋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2、工程价款1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3、承包方式为全包(含装修套餐);4、工程期限:90个工作日等”,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装修款共84500元,大写:捌万肆仟伍佰元。被告于2023年8月31日进场施工,施工至2023年11月28日,被告一直未施工,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施工,被告一直不施工,2023年12月30日原告向原告发出了《催告通知书》,催促被告在七日内开始施工,被告仍然未施工,双方一直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渠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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