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8-8183-8374

您所在的位置: 达州市律师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律师文集

商品买卖起纷争“假一赔三”护权益‖达州律师

商品买卖起纷争“假一赔三”护权益‖达州律师


 

 

近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经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某橱柜销售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安装实木多层板电脑桌、衣柜、酒柜等家具,构成违约和消费欺诈。张某某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三倍的赔偿金符合《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予支持。张某某实际支付了预付货款1万元,应以此计算退还货款的数额,并按此三倍赔偿3万元损失。某橱柜销售部辩称与张某某之妻协商变更合同,但未提供证据,依法未予采信。其反诉与本诉非同一合同关系,且无直接因果关系,依法应予驳回相关诉讼请求。其另外合同所涉价款亦应另案主张。巴州区人民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家具《销售合同》;由某橱柜销售部退还张某某预付货款1万元,并按“假一赔三”给付赔偿金3万元;驳回某橱柜销售部的反诉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合同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