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达州市律师发表的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原告:大竹县杨某某干鲜批发部,经营场所:大竹县白塔街道灯塔市场后底楼7号门市
经营者:杨某某,男,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建设路XXX号XXX单元XXX号,身份证号码51292519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
被告:大竹县某某大超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4MA62E0UE17,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街道竹阳南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袁XX,系经理,联系电话:187XXXXXX
被告:杨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719XXXXX,住四川省巴中市XXX区XXX110号附XXX号,联系电话:187XXXX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俩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3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元; 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达州合同律师
2、依法判决俩被告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俩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在大竹县白塔街道灯塔市场后底楼7号开了一家字号为大竹县杨某某干鲜批发部门市,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普通货运等。2019年6月至2022年5月被告大竹县某某大超市有限公司在原告处购买货物,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123000元未支付,被告杨某某自愿对被告大竹县某某大超市有限公司购买的货款承担支付责任,被告杨某某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原告多次找到俩被告,要求俩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俩被告一直未支付。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