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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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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 强制执行申请书2

  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 强制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70年8月16日,住四川省大竹县杨家镇某某村,身份证号码513029197008XXXXXX,联系电话:13713257XXX
    被申请人:王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74年2月10日,住四川省大竹县杨家镇某某村,身份证号码51302919740210XXXX,联系电话:  离婚律师凌灿伟

执行请求  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王某某协助申请人王某某将婚生女交给申请人王某某抚养。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王某某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贵院调解,调解具体内容为:“1、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自愿离婚;2、婚生女随被告王某某生活,被告王某某不支付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王某某不按照约定履行,申请人多次到被告处接婚生女,被申请人王某某不履行协助义务,且不准许申请人将婚生女接走。因此,特向贵院申请执行。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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