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58-8183-8374

您所在的位置: 达州市律师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律师文集

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开设赌场罪再审申请书

达州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开设赌场罪再审申请书 

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周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住四川省达州市XXX路XXX号。

申请人因不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法院(2021)川1724刑初84号刑事判决书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17刑终7号刑事裁定书,现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21)川1724刑初84号刑事判决书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17刑终7号刑事裁定书。

2、对该案立案再审,对申请人予以从轻判决,并判处缓刑。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周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经大竹县人民法院和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作出了判决,判决申请人有期徒刑三年,申请人认为一、二审法院判决量刑过重,且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应当在三年以下量刑,并判处缓刑,理由如下: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一、一、二审法院认定周某某获利金额为294095元错误。

具体理由为:公诉人指控周某某获利的金额,仅仅依靠会计审计报告,该会计审计报告中明确说明,部分未明确标注“房”、“ 水”、或特殊符号等字样但根据提供的询问笔录及收取房费规则,根据查看群红包记录及资金流水时间,可能系参与者支付房费,但未注明,但支付3元予以统计,且其中的红包也存在收取房费时抢包的情形,申请人女儿收取了房费,然后通过申请人女儿的账户转账给了申请人,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形。因此,该部分不应当认定为申请人获利金额,应当予以扣除。达州刑事律师

二、申请人周某某的部分获利,没有提现,网站被封了,提不了现,一、二审法院并未将未提现的金额在获利的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申请人周某某已经退回了大部分赃款,并且自己已经竭尽全力退回了账款。

四、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丈夫去世,丈夫的兄弟相继去世,公婆需要赡养,且身患多种疾病,例如骨关节滑膜炎等,之前患有宫颈癌,已经做了手术,不适宜执行实刑,建议对申请人判处缓刑。

以上意见,望审查时充分考虑并采纳。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