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达州市律师凌灿伟发表的买卖合同纠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达州市某某瓷砖经营部,经营场所地:达州市竹阳街道高峰寺村4组石油仓库
经营者:林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户籍地址四川省达州市XX镇街道XX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58,联系电话:13XXXXXX
被告:罗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2,住四川省达州市,联系电话: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270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柒拾元,并支付原告资金利息,具体从2019年1月1日起至付清时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截止起诉时的利息为1601元)。达州市律师 达州律师 达州离婚律师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主要经营瓷砖销售业务,2018年6月10日被告在原告处购买了瓷砖,共计货款17270.5元,原告按照约定将被告需要的所有瓷砖运送到被告处,被告约定处为达州市柏林镇,被告支付了5000元货款,剩余12270.5元货款,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货款,被告到至今仍未支付。
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达州市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