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大竹律师凌灿伟发表的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甲方于 2019年1月22日在大竹县某某街道新华东楼38、39号成立了字号为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营业执照登记在甲方名下),现甲方将成立的美容院的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转让,甲乙双方就转让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的 %的股份,作价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转让;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款 元。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的所有产品以及门市租金等为甲乙双方共有,具体为甲方占 %的份额,乙方占 %的份额。
四、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没有任何债权、债务,若存在债权、债务,则本协议签订之前,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的所有盈利、亏损等,均
按照甲乙双方所占份额比例享有和承担。
六、在本协议签订后,若大竹县某某肌美容院需要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出资。
七、甲乙双方合伙期间,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如涉及到重大经营事项需与另一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八、甲方为出纳,乙方为会计,资金由甲乙双方统一管理,所有支出由甲乙双方签字决定,总账本为两本,每日核对账目,并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合伙组织实行按月算账,当月有利润的,除留足流动资金外,剩余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所占份额比例分配。
十、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甲乙双方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十一、如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期间,如需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必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若任何一方转让该股份,需经过另一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后按照出资比例分享。
十一、在合伙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开办同本合伙组织经营范围相同的美容院,若造成合伙组织有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欺诈、胁迫、乘认之危等,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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