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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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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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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达州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男方: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XXX乡XX村6组

女方:刘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4月2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3,住四川省大竹县童家乡罗家坝村6组

鉴于男女双方于2004年11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8年11月20日男女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王某1、儿子王某2同男方王某某生活,由男方抚养成人,次子王某2的抚养费全部由男方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从2018年10月起至学业完成为止,支付方式为女方每年支付女儿初中生活费、学业费6000元等”, 现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变更等相关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生女王某3(曾用名王某1)随女方生活,婚生子王某2随男方生活,互不支付抚养费。达州律师  达州市离婚律师   达州市律师

二、在不影响婚生子女生活、学习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均享有探望对方所抚养的子女的权利。

三、本协议系男女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之情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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