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律师姓名:凌灿伟律师
电话号码:0818-6249999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邮箱地址:157161784@qq.com
执业证号:15117201410876641
执业律所: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大竹县凌灿伟律师发表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赵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向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梁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胡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
1、依法判决上述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216924元(36154元/年×20年×0.3),精神抚慰金15000元,误工费12000元(120天×100元/天),护理费10800元(90天×120元/天),营养费1200元(60天×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9天×80元/天),交通费300元,鉴定费18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19025.25元(25367元/年×5年×0.3÷2)元,合计: 277769.25元;
2、依法判决上述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梁某某将位于四川省大竹县竹阳街道XXX区3-3-7号房屋承包给被告向某某装修,被告向某某招聘被告胡某某及原告赵某某干活,主要从事搬运工作,即将河沙、水泥、瓷砖从地面搬运到4楼房屋,2017年12月17日约16点钟原告赵某某开小吊机时,左手食指和中指被钢丝绳绞伤,后送往达州医院骨科医院住院治疗,经达州竹民司法鉴定所鉴定受伤等级为捌级。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达州市律师事务所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tn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城上郡黎明律师事务所210办公室
手机号码:15881838374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