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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 凌灿伟律师(法律咨询电话:15881838374),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和涉外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快车、华律网、找法网等大型律师门户网站特邀律师,本人知识面广,善于雄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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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律师凌灿伟律师发表的民事起诉状

大竹县凌灿伟律师发表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赵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向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梁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被告:胡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219XXXXX,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XX组6号,联系电话:133XXXXX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

1、依法判决上述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216924元(36154元/年×20年×0.3),精神抚慰金15000元,误工费12000元(120天×100元/天),护理费10800元(90天×120元/天),营养费1200元(60天×2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9天×80元/天),交通费300元,鉴定费18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19025.25元(25367元/年×5年×0.3÷2)元,合计: 277769.25元;

2、依法判决上述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上述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梁某某将位于四川省大竹县竹阳街道XXX区3-3-7号房屋承包给被告向某某装修,被告向某某招聘被告胡某某及原告赵某某干活,主要从事搬运工作,即将河沙、水泥、瓷砖从地面搬运到4楼房屋,2017年12月17日约16点钟原告赵某某开小吊机时,左手食指和中指被钢丝绳绞伤,后送往达州医院骨科医院住院治疗,经达州竹民司法鉴定所鉴定受伤等级为捌级。达州律师   达州市律师  达州市律师事务所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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